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23修订)》(甬哲社科办〔2023〕20号)文件要求和市社科院通知,为做好依托55004100百老汇app的市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各基地本次立项项目数:
宁波市基础教育重点研究基地不超过8项。
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研究基地不超过5项。
宁波市道德与法治教育培育研究基地不超过3项。
宁波市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培育研究基地不超过3项。
2.各基地课题选题范围、申报资格、成果形式、《申报书》纸质份数等与各基地联系。
3.负责人限报1项且仅限报1个基地;相同内容课题已在市级以上立项的不可申报。
4.纸质及电子上交至各基地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00。逾期不予办理。
5.各基地上交至科研处的纸质《申报书》3份,提交市社科院1份,各基地备案1份,科研处备案1份。
6.因市系统平台调试还需时间,后续立项后再将材料补充到系统平台。
二、项目管理
1.本轮社科基地课题由各基地自行组织评审,基地主任做好工作协调,基地首席专家学术把关,确保课题资源用于基地本身学科发展。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做好审核与集中上报。
2.各基地自行组织评审流程按照学校科研项目推荐评审程序操作。
3.基地研究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立项项目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材料,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经结题鉴定和评审通过后,由市社科规划办颁发结题证书。
三、各基地联系人:
1.宁波市基础教育重点研究基地:谢文澜,18857496232;
邮箱:xiewenlan@ncec.edu.cn。
2.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吕梦婷,13516742710;
邮箱:122366129@qq.com。
3.宁波市道德与法治教育培育研究基地:程治国,18768546787;
邮箱:18900268@qq.com。
4.宁波市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培育研究基地:岑宁,15888028513;
邮箱:2011010@ncec.edu.cn
附件:第六轮社科基地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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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基础教育重点研究基地
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研究基地
宁波市道德与法治教育培育研究基地
宁波市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培育研究基地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