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宁波市教育局委托宁波现代教育评估院对市本级7所民办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评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模式,基于考核指标突出规范,宁波现代教育评估院组织了宁波大市省、市督学,专业财务人员等作为专家开展现场考核工作。在现场考核环节,专家组根据指标,结合学校的自评情况,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实地考察、资料审阅、师生访谈等形式对民办学校在加强党的建设、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收费、严格招生行为、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提升办学质量、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细致地了解,并以问题为导向对这7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提出意见建议,考核组的精准地把脉、专业的见地得到学校的高度认可。
本次项目遵守四项考核原则:科学性原则、导向性原则、激励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通过考核工作,引导学校“从起点看变化,从过程看结果,从现在看未来”起到以考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