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五人小组”同意,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宁波教育学院党委反馈专项巡察情况。3月7日下午,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晓莹向宁波教育学院党委书记苏泽庭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林锦琪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之后,林锦琪代表第二巡察组向教育学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包晓莹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苏泽庭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至7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宁波教育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突出政治巡视,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8年1月2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2月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林锦琪指出,2012年以来,宁波教育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做强教师教育和高职教育,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办学治校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林锦琪指出,宁波教育学院党委要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
包晓莹强调宁波教育学院党委要深刻领会郑栅洁书记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推进巡察成果转化。要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目标,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扎实有效;明确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坚持抓早抓小、纪在法前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整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苏泽庭表示,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宁波教育学院党委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地、落实、落细巡察工作要求。二是要聚焦巡察发现问题,从严、从实、从紧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逐人、逐级、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学校要始终保持从严治党,逐人、逐级、逐项研究,拟定整改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明杰参加反馈会,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近三年退休的正校级领导和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